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行政處罰和刑事犯罪是否合並?

行政處罰和刑事犯罪是否合並?

法律分析:行政處罰與刑罰相結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該人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扣除相應刑期。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處以罰款時,行政機關已經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沖減相應的罰款。刑事拘留是指對罪犯進行短期剝奪人身自由和就近強制勞動改造。拘役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並罰時,最高拘役不得超過壹年。有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壹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數罪並罰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最高有期徒刑不得超過二十年。行政拘留是指行政機關短期剝奪或者限制行政違法當事人人身自由的處罰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減輕相應刑期。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處以罰款時,行政機關已經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沖減相應的罰款。

  • 上一篇:刑法有多少條?
  • 下一篇:雄安新區落戶條件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