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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不履行法定職責為工作人員申報退休是否屬於內部行政行為?

法律分析:不屬於行政許可行為。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授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退休是行政機關批準的內部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違法,但不得撤銷該行政行為:

(壹)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將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有下列情形之壹,行政行為不需要撤銷或者執行判決,人民法院裁定違法的:

(壹)行政行為違法,但無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無意義的。第七十五條行政行為有嚴重、明顯違法情形,如執行主體不具備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確認無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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