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也需要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除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交易,不依法取得許可外,還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客觀性: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九條: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予以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