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正當程序通常被翻譯為“法律的正當程序”或“正當程序”。作為壹個重要的法治理念和憲法原則,它起源於英國的“自然正義”,在美國傳播到世界各地。關註程序正義日益成為現代法治國家不變的價值取向。在我國,由於“重實體輕程序”觀念的影響和自然法法律文化基礎的缺失,程序意識相對落後,正當程序觀念不發達。
法定程序是指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和公民依法履行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有限的期限和特定的階段處理某壹特定問題的步驟和方法;它具有漸進性和不可逆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