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權的依據是法律法規。行政授權是上級行政機關或行政首長授予下級行政機關或公務員管理相關事務的權限。被授權人在被授予的權限範圍內有處理相關事務的自主權,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被授權人必須對被授權人負責。行政授權是上級行政機關或行政首長授予下級行政機關或公務員管理相關事務的權限。被授權人有在其授權範圍內處理相關事務的自主權,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十三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在法定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適用於授權組織。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公布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行政許可的內容。委托行政機關負責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在委托範圍內,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