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導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有法律依據的行政指導和無法律依據的行政指導;按作用性質可分為促進行政指導和限制行政指導;按照指導層級,分為宏觀行政指導和單項行政指導;按行業和部門管理,可分為幾個行業類別,如建築、教育、商業等。,如對行業發展和產業政策的指導。
根據功能的不同,可以分為監管型行政指導、管制型行政指導和促進型行政指導。比如,提前防止違章建築是監管行政指導,調解相對人之間的糾紛,避免惹事生非是監管行政指導。推廣性指導是指行政主體為使行政相對人的行為合法化而給予的行政指導,如規劃建設指導等。
行政指導的分類
可分為有法律依據的行政指導和無法律依據的行政指導。前者是指法律、法規、規章的明文規定,後者不是。無論何種行政指導,都應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則,合法合理。
行政指導的對象是否具體,可以分為壹般行政指導和個別行政指導。前者針對不特定的行業、地區和行政相對人,後者針對特定的行業、地區和行政相對人。後者是前者的延伸和發展,是前者的具體化。
根據行政指導的功能差異,可以將其分為監管型行政指導、管制型行政指導和支持型行政指導。規範性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為了維護和促進公共利益,對妨害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預防、規範和限制的行政指導。監管型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當事人之間存在利益沖突且協商不成時,為達成妥協而進行幹預的行政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