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檢查凍扣有什麽規則?

檢查凍扣有什麽規則?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查封、凍結期限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凍結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

  • 上一篇:刑事判決後如何恢復
  • 下一篇:雨天不讓學生打傘的合理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