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改國旗法和國徽法,目的就是為了規範人們對這兩個符號的使用。國旗法明確規定,人們不能隨意懸掛國旗。對懸掛方式也有壹定的要求,不能采用直接懸掛以外的方式懸掛國旗。這不僅是對國旗的不尊重,也是對國旗的侮辱。而且在掛國旗的時候,需要雙眼註意,處於尊重的狀態,而不是隨意進行升國旗的儀式。
同時,對於人們必須懸掛國旗的地方也有相應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門前必須懸掛國旗和國徽。首先,這是中國國家機構地位的提升。同時,在國家重要機構門前懸掛國旗和國徽,也代表了機構在國家的重要性。尤其是維護公平的法院和檢察院。在香港和澳門行政部門門前同時懸掛國旗,是對中國主權的宣誓。
除此之外,國旗法和國徽法中還有其他規定,所以我們最好看壹下相互搭配的法律法規,因為國旗和國徽在日常生活中相遇的次數比較多,避免因為不了解而發生相互搭配的違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