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虛擬貨幣犯罪相關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組織、領導傳銷罪:以虛擬貨幣名義融資時,很可能發展為傳銷。
2.詐騙罪
3.走私和販賣毒品
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比特幣交易平臺經營者很可能觸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很多經營者經營比特幣交易平臺,但不具備相應資質或經相應部門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導致大量資金進駐,形成龐大的“資金池”,很可能導致平臺經營者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5.洗錢犯罪
7.開設賭場罪
虛擬貨幣的興起為“線上”網絡賭博提供了便利條件。犯罪分子只要建立網站,就可以聚集世界各地的賭徒。網絡賭場的出現給打擊賭博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壹條所指的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和收入而提供給資金賬戶,或者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行為。或者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轉移資金,或者協助將資金匯出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衍生問題:
如何認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指以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為名,要求參與者通過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取得加入資格,並按照壹定順序形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數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誘導、脅迫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的傳銷活動, 騙取財物,破壞經濟社會秩序的,並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法律的最終功能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眾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2.法律的指導作用(function)是指法律作為壹種行為規範,給人們提供了壹定的行為模式,指導人們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必須按照這種方式行為或者不按照這種方式行為,從而影響行為人本人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的指導作用(功能)是通過規定人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所涉及的對象主要是指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