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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離畜牧法規定的養殖場應該有多遠?

《畜牧法》沒有規定高速公路與養殖場的距離,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高速公路與建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十壹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運營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

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公路用地外緣至外側的距離標準為:?

(壹)國道不少於20米;?

(二)省道不小於15米;?

(三)縣道不小於10米;?

(四)鄉道不小於5米。?

對於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外緣至公路建築控制區的距離不小於30米。?

公路彎道、立交、平交道口內側建築控制區的範圍根據安全視距的要求確定。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

第四十條?禁止在下列區域建設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

(壹)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二)城市居民區、文化教育科研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區;?

(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

第四十壹條?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進出境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來源和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者、時間和用量;?

(三)檢疫、免疫和消毒;?

(四)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政府-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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