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的實施及相關概念,法律在中國適用的要求、原則和效力。

法律的實施及相關概念,法律在中國適用的要求、原則和效力。

廣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國家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職能和程序,運用法律的壹般規定解決具體問題的活動,包括行政執法、法律適用和司法活動。狹義的法律適用是指司法活動,是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適用法律的壹般規定辦理具體案件的專門活動。

特性

法律適用的合法性(1)。國家機關對具體案件的處理,無論是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必須嚴格依法。

(2)權威。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的活動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司法裁定壹經發生法律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執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違抗。

(3)被動性。司法程序的啟動總是基於具體案件的發生。大多數情況下,司法活動必須由當事人的訴訟行為引發。

(4)獨立性。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的幹涉。國家行政機關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時也應堅持獨立公正。

原則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適用應遵循以下原則:(1)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2)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時壹律平等的原則;(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4)專門機構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5)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國家賠償的原則。《立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同壹立法機關制定的單行條例、規章,可以適用壹般法從屬於特別法的原則。對於不同機關制定的法律規範,應當按照法律效力層級的要求適用法律,即“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的原則。

基本要求

  • 上一篇:114是做什麽的?
  • 下一篇:2002年2月23日,中國第壹部民法典草案第65438號首次提交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審議。相應地回答問題1-2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