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舊房,建設新房,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壹是必須出具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2.城市規劃範圍內的房屋,應要求規劃部門出具重建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在城市規劃範圍外,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重建後,方可開工建設;3、辦理審批手續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4.重建完成後,到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5.危房改造,必須填寫危房改造維修報告,同時申請危房鑒定。只有經過批準,房子才能重建。要建的房子需要符合壹戶壹宅的原則。農村土地已經確權,需要有宅基地或者房屋證書才能確定屬於自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壹條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
衍生問題:
蓋新房和拆遷時蓋新房有什麽區別?
在拆除過程中,新建建築和翻新建築的區別如下:
建築改造(樓房改造)分為建築立面、墻改梁、內墻改梁、山改梁、框架建築改造、柱架設、梁架設、建築加固、橋梁立面、新大梁、檐梁、圈梁、倉庫改造、店面擴建、舊房改客廳、外部框架整體改造、墻柱架設、圈梁。新建的自建房,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自己的土地,自行組織和租用他人建設的房屋和建築物。在我國商品房政策出臺之前,很多單位還集資自建房,解決職工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