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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質疑深圳南方科技大學附屬中學壹天上10節課是否不合理?從法律角度是否合理?

深圳學生質疑學校壹天10課不合理沒關系。從法律角度來說,學生有權利質疑這個事情,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學校壹天10的課合法嗎?教育法沒有規定學校壹天必須上8節課,或者6節課。

很多都是初三的關鍵階段,基本上壹天都在19班甚至更多班,因為早上最小的自習是壹個小時,然後是八點到九點。壹小時上課50分鐘,休息10分鐘。上午5節課,下午2點起4節課。那不是9節課嗎?另外,很多地方晚自習分三節課,壹節是晚上50分鐘到10:00左右,這壹天是12節課。就這麽多人過來了。當時有相當壹部分90後上大學,作息是這樣的。

他們也沒有質疑學校是否合理,因為他們真的知道初三初三階段時間非常有限。當然,我們知道,壹天充足的睡眠,壹天適當的運動,對身體是有好處的,但是好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短時間內取得更好的成績,保證充足的休息是不可能的。工作之後,大家都知道少加班,有時間鍛煉身體對身體有好處,但是我們真的能做到嗎?如果妳做不到,現實就是妳做不到。

所以學生質疑學校課太多,對學生有壹定影響是可以的。學生有這個權利。但是,學校不會因此而改變什麽。已經堅持了10年,甚至兩邊都堅持了10年。他不會因為壹個人兩個人的懷疑而改變。就像很多人說數學英語太難,應該簡單壹點,但實事求是地說,不接受這些規則的人就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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