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規定大學生必須留校,但是為了學生的統壹管理和安全,普通學校是強制學生留校的。即使學生住在學校所在的市區,也需要住宿。當然,如果家離學校近,可以直接申請不留,需要部門和學校相關領導同意後才能申請。
學生不選擇住校,需要家長簽字。這證明學生及其家長接受學生的自我保護。學生壹旦離開學校,如果發生意外或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學是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並授權授予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也是繼承、研究、整合、創新先進學術知識的高等學府,與社會經濟、政治機構相互關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