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忠於職守,嚴格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實行“壹崗壹責”。
三、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抵制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四、嚴格執行作業許可、消防、設備、臨時用電、高空作業、動土作業的管理規定,按規定、按程序辦理作業許可,不無證作業。
5.按規定著裝上班,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生產區域無火種,不在禁煙場所吸煙,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十不準”。
六、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互救,會熟練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滅火器等防火防毒設施。
七、因不遵守安全生產制度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個人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