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規定在嚴控區域臨時停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
因此,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形成規範停車的良好習慣,文明出行,摒棄交通陋習,營造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違章停車有三種處罰:
1.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並立即駕車離開的,不予處罰。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罰款50元。
3.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立即離開現場的,處200元罰款。
以上幾點都不計分。另外,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可以拖走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