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通常是指騷擾者對被騷擾者做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或行為,包括身體接觸、言語、圖形展示、眼神和姿勢。性騷擾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1,口頭方式:用以下語言挑逗對方,告訴他個人的性經歷。2.動作方式:故意觸摸、撞擊、親吻對方的面部、乳房、腿部、臀部、生殖器等性敏感部位。3.設置環境: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和廣告,讓對方難堪。公民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或者誹謗的方法損害公民的名譽。公民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0條違背他人意誌,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理,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和隸屬關系實施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