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是國家司法鑒定人的壹種。它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業操作規範,在重要時間節點,通過公眾對公眾的調查和公眾對公眾的取證,運用各種技術或手段進行現場醫學調查和法醫鑒定。
法醫的職責:
壹是勘查各種命案的現場,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或對涉嫌殺人的屍體,確定死亡原因、時間、性質,推斷鑒定死傷兇器,分析作案手段和過程,維護人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的權利。
第二,對民事、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律事件的活體(人)進行傷害、勞動能力、性別、性功能、精神狀態等調查鑒定,通過法律手段幫助社會弱勢群體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秩序和人權精神的發展。
第三,檢驗鑒定與犯罪有關的法醫DNA物證,為個體鑒定和親子鑒定提供科學依據,從證據法的角度維護社會司法公正,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為法院審判和檢察機關提供專家證言。
第四,認定醫療糾紛案件,分清責任性質,通過法律手段捍衛醫學人文精神的神聖性,將醫德缺失甚至破產的臨床醫生繩之以法,同時便於醫療部門提高醫療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