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請楊浦保障性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壹人具有5年以上城鎮常住戶口(不含學生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人);(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有未成年子女及撫養權]或35歲以上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4)申請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壹式三份);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有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4.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5.婚姻狀況證明:如已婚,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有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復印件、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有子女的,提供喪偶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和本人未再婚的證明。未婚、離異無子女或喪偶無子女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且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且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身份證和戶籍地址證明:需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證明);8、特殊情況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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