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確收養關系是否符合我國法律規定,是否合法,能否受到法律保護。其次從繼承的角度來回答養子的繼承權問題。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 1起實施)的規定,收養關系的確定應當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已經辦理了收養登記。
其次,養子和養父母之間是否存在撫養關系很重要。養子是否壹直隨養父母生活,不影響其死亡時是否有繼承權。關鍵在於養子是否由養父母撫養。如果養子已經長大成人,養子是否有過贍養養父母的義務。因為繼承權在於是否是親屬、血緣關系,與被繼承人是否壹直共同生活無關。
如果養子與養父母的收養關系已經在法律上解除,此時,在法律上,養子與養父母不再是親屬關系,自然也不再擁有養父母的繼承權。
那麽,繼承權和戶籍有關系嗎?比如養子與養父母的收養關系已經通過法律手段解除,但戶籍仍在養父母那裏。在這種情況下,養子不具有養父母的繼承權。戶籍不影響繼承權的確認,所以收養關系的不終止是重要因素。
沒有遺囑時,遺產由法律規定的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壹般是平均分配原則。法律在分配遺產時,會采取照顧無勞動能力或勞動能力低的繼承人的分配標準。
養子女和繼子女屬於法定第壹順序繼承人。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收養的子女和繼子女都有繼承遺產的法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