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恐嚇或威脅的目的是簽訂不平等合同,那麽可以撤銷合同;這種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
3.如果恐嚇、威脅並采取進壹步行動,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預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啟動刑事訴訟追究刑事責任。
4.如果恐嚇或威脅只是口頭行為,沒有其他意圖或進壹步的行為,很難追究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