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業委會成員是否因欠費被取消資格?

業委會成員是否因欠費被取消資格?

法律分析:當然不是。首先,從業委會委員的資格來看,欠物業費的業主沒有資格作為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其次,業委會成員應該模範地履行業主的義務,而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顯然不是模範。也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從資格上來說,欠費的業主不具備成為業委會的資格。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壹條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的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道正派;

(五)具有壹定的組織能力;

(六)有必要的工作時間。

  • 上一篇:研究生申請條件
  • 下一篇:壹人壹竿壹鉤漁政還是要抓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