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以推遲收回不超過3個月。業主應當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日期內收房,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可以由雙方協商決定。延遲收樓屬於違約行為,延遲收樓3個月及以上的開發商有權要求解除購房合同。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未履行,壹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的,行使撤銷權的合理期限為對方催告後三個月。
收房註意事項
1.關於關門時間,壹般開發商會提前通知,第壹天第二天最好不要去。雖然我們著急收房,但是大家都是這種心態。所以這個時候收房的人很多,驗房員沒時間陪妳仔細看可能會忽略壹些問題。所以最好的關門時間可以等到三四天,這樣會有足夠的時間仔細看。
2.去的時候要去物業管理部門查資料。壹般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記錄表、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面積測量表。前四個可以拿走。應該指出的是,住宅質量保證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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