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和管理液化氣鋼瓶四件套相關標準和規範,並對生產、銷售和使用進行監督執法。
2.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氣瓶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氣瓶等危險物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我國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包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的規定,以及對四套液化氣鋼瓶的相關管理。
4.《液化石油氣用鋼質無縫氣瓶技術要求》:是我國液化石油氣瓶等四件套的技術標準之壹,規定了液化石油氣瓶等四件套的生產、質量和檢驗的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