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壹個案件可以起訴兩次嗎?

壹個案件可以起訴兩次嗎?

法律分析:壹個案件不能起訴兩次。起訴後不受理的,還可以拿著新的證據再次起訴。這屬於訴訟中的壹事不再理原則。換句話說,當事方不得重新起訴已經提交法院的案件。判決生效後,案件成為既判力,當事人不得就雙方有爭議的法律關系再次起訴。壹物指同壹當事人,同壹法律關系,同壹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訴訟,應當根據各自情況分別處理: (壹)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的除外;(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不能起訴的案件,不予受理;(七)不準離婚、調解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 上一篇:我應該養什麽樣的動物?
  • 下一篇:醫療糾紛投訴應該去哪個部門解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