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患矛盾產生的原因1.1服務意識差,法律意識淡漠,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服務態度差,缺乏與患者的溝通。由於護士忙於各種治療任務,未能對患者的問題進行耐心細致的解釋,未能及時有效地安撫患者的不耐煩情緒,再次來門診的患者未能及時有效地疏導,被誤認為是擁堵,導致醫療環境混亂,患者不滿意率上升。1.2醫院缺乏專家的管理。有的專家因為先去病房查房,後面耽誤了出診時間,對專家不滿。壹些專家在診療過程中與患者交流,患者偏離主題,未能及時引導,導致就診間隔時間過長,等待治療的患者強烈不滿。專家隨意停診,沒有及時告知掛號室,造成護士矛盾。1.3醫院硬件設施落後。電腦掛號系統出現重復序號,掛號單上的順序與電腦叫號系統不壹致。打印處方、實驗室測試等。不能及時送到收費處,延長了患者的額外時間。2對策2.1提高法律意識護理行為是壹種社會行為,在醫療過程中存在很多潛在的法律問題。護士應尊重患者權利,無條件自願遵守醫院規章制度,加強法律意識,減少矛盾。2.2加強專家管理。分診護士將各專家門診就診情況反饋給門診部領導,通過門診部領導解決專家就診晚的問題,負責就診當天早查房,早交班,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