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0後公司與醫療機構洽談控股和公司收購。然後80後利用身邊人掌握的內幕信息成功通過購買?榮豐控股?打了壹個信息缺口,成功獲利300多萬元,而這壹異常數據交易也被司法機關記錄在案並接受調查。經過調查發現,這是通過內幕消息大量購買的?榮豐控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給予行政處罰。
那麽,在明確事件發生後,這位知情人會受到怎樣的處罰?第壹個違法的是《證券法》,根據《證券法》第50條和第53條,這個80後的人的內幕交易記錄是事實。在接受法律監禁的同時,我們還會交出通過內幕交易獲得的300多萬,我們還會繳納654.38+00多萬的罰款,然後這些罰款會交給證券監管機構。畢竟這種通過內幕信息操縱股價的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這壹事件的情節和性質與整個社會格格不入,這是內幕交易者將受到的第壹次懲罰。
內幕交易者會受到的第二種懲罰,是社會各界和他身邊的人對他的內幕消息、詐騙金額和輿論的懲罰。這位80後從事金融交易行業。如他所為,故意通過內幕消息騙取他人財物,自然遭到周圍人的唾棄。
內幕交易不可取,通過內部渠道投機斂財賺取不義之財,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我們應該成為良好的社會公民,而不僅僅是機會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