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是違法的。無論是先動手還是後還擊,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壹般不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如何應對互鬥定律?
對打架的法律處理如下:
(1)打架鬥毆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打架鬥毆致人輕傷的,處以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四)武裝聚眾鬥毆。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