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如果壹審二審都敗訴,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終審。
再審是為了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的再審。
啟動再審的部門不同,也反映出當事人的申訴和救濟渠道不同。當事人不僅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還可以向省高院、檢察院申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壹)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