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口本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證明自己和家庭成員的關系,也就是證明和父母的親屬關系,給家庭成員完整的戶籍信息。2.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即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常住人口登記表和戶口簿填寫說明
壹是常住人口登記表和戶口簿應當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填寫,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使用本民族文字或者選擇壹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寫。
二、常住人口登記表和戶口簿可采用計算機或手工填寫。手寫填寫的,應當用黑色或者藍黑色墨水筆書寫,字跡應當清晰工整,不得塗改。
三、填寫相同內容時,要寫出全部內容,並不得用與上述相同的符號或其他符號代替。四、填寫相關登記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其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