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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致行動人協議和表決權委托有什麽區別?

壹致行動協議和股東代理投票屬於廣義的委托代理行為範圍,委托人通過代理行為承擔民事後果並接受投票結果。

兩者的區別在於。壹致行動協議的授權期限較長,股東大會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臨時的。

取消上市公司壹致行動協議和非上市公司壹致行動協議也有區別。比如要發布上市公司壹致行動協議,可以單方面發布解除公告。而上市公司協議終止,卻有公告、披露等必要程序。

擴展數據

其他持有方式:

1,有限合夥持股

創始人是有限合夥的普通合夥人(GP),其他股東是有限合夥人(Lp)。根據法律規定,有限合夥的LP不參與企業管理,以達到創始人控制合夥企業進而擴張到公司的目的。

2.海外結構中的“AB股計劃”

公司采用境外架構的,可以采用AB股計劃,實行“同股不同權”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份分為A系列普通股和B系列普通股,其中A股由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股東持有,B股由創業團隊持有,擁有不同的投票權。

註:在科技創新板,允許符合壹定條件的企業在上市前設立AB股(特別投票權),上市後不允許。

3.創始人的壹票否決權

當創始人股權低於50%時,股東會決定給創始人壹些負面,主要是針對壹些重大事項,比如合並、分立、解散、融資或者上市。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投票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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