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查體制度,要求醫務人員把查體意識與醫療責任結合起來,落實到醫療活動中,使之成為醫務人員的基本素質;
2.實行巡診制度,嚴格執行巡診制度,會大大降低誤診和漏診率;
3.完善病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病案管理制度,可以降低醫療糾紛和醫療糾紛的復雜性;
4.醫務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護理人員必須學習和了解法律。
5.重視臨床護理記錄的法律意義。
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
第九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診療相關規範和操作規程,恪守職業道德。
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診療規範和常規的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並執行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設立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診療、護理、藥房、檢驗等規範化管理,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療風險管理,完善醫療風險的識別、評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隱患。
第十壹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規定,開展與其技術能力相適應的醫療技術服務,保障臨床應用安全,降低醫療風險;采用醫療新技術的,應當進行技術評價和倫理審查,確保安全性、有效性和倫理性。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消毒劑、血液等的驗收和儲存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消毒劑、血液等。無證件或證件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