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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勞動安全法

1、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5.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勞動者有權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勞動安全是什麽意思?

勞動安全是指在生產和勞動過程中,防止中毒、車禍、觸電、坍塌、爆炸、火災、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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