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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自費和醫保的區別

醫保和自費醫療的區別如下:

1,報銷比例不壹樣。使用醫保卡會報銷壹部分醫療費用,需要承擔壹部分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外藥品的費用、規定不予支付的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自費醫療費用由個人按壹定比例支付。

2.支付方式不同。在定點醫院就醫時,出示醫療保險卡證明參保人身份和掛號,憑卡結算;自費看病,直接在任何醫院櫃臺交易。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隨時報銷。

醫保卡的激活流程如下:

1.參保人攜帶本人醫保卡和身份證到發卡銀行激活;

2.可在定點醫保藥店激活,醫保卡首次使用即可激活;

3.參保人可在定點醫保醫院使用醫保卡,直接激活功能。

4.參保人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即可直接激活醫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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