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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沒有犯罪記錄,但是被當場抓到吸毒怎麽辦?

吸毒被抓後,先對吸毒人員進行行政拘留,再確定吸毒人員是否吸毒成癮。如果他們認為吸毒者上癮,他們將被迫放棄毒品。

相關法律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二。確定藥物成癮的措施(令號115公安部)第八條吸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認定其吸毒成癮程度嚴重:

(壹)被責令接受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含《禁毒法》實施前強制戒毒或者勞動教養)、社區康復或者參加藥物維持治療,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二)有證據證明吸食註射毒品或者多次吸食兩種以上毒品的;

(三)有證據證明吸食毒品後,伴有聚眾淫亂、自傷自殘,或者暴力侵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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