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被害人可以選擇“就近”行使請求權。產品侵權責任的最終承擔者應當是產品缺陷的生產者,如果產品缺陷是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在進行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因銷售者的過錯造成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由於承運人或者倉庫的原因造成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承運人或者倉庫追償。生產者向生產者提供有缺陷的原輔材料,生產者用該材料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生產者有權向供應商追償有缺陷的原輔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生產者或者產品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生產者責任,產品銷售者賠償的,產品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生產者有權向產品銷售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