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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監護和法定監護的優先順序

法律主觀性:

法定監護和故意監護:如果是未成年人,優先選擇法定監護;在其他情況下,監護權優先。法律允許成年人根據自己的意誌為自己選擇監護人,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十壹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具有法定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三條*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由其近親屬和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其監護人,在他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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