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存在法律風險。壹旦被發現,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罰款、吊銷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等嚴重後果。同時,藥品經營單位也可能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不想繼續掛牌,應與掛牌單位溝通協商,明確提出取回執業藥師執照的要求,並約定具體時限。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藥監部門反映自己已不在本單位工作,以便及時取消隸屬關系,避免因掛證問題引發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執業藥師證的作用:
1.資格證明:證明持有人具有從事藥學相關工作的職業資格;
2.法律依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業藥師證是從事藥師職業的必要條件;
3.職業門檻:維護醫藥行業的專業性和安全性,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4.職業發展:對藥師個人職業發展意義重大,是晉升和職稱評定的依據;
5.監管要求: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符合監管部門的規定。
綜上所述,執業藥師執照不允許出租,掛證行為涉及重大法律風險。壹經查實,不僅個人可能受到罰款、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相關藥品經營單位也將面臨行政處罰;因此,執業藥師應主動與單位溝通取消隸屬關系,或向監管部門舉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嚴禁掛靠執業藥師註冊證。持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壹致的,由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藥師註冊證》,三年內不予註冊;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買賣、出租《執業藥師註冊證》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