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受害人可以依法獲得的權益包括:1。損害賠償:主要是對受害人在人身、財產等方面遭受的實際損失進行經濟補償,包括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2.精神損害賠償:受害人因精神痛苦、折磨、恐懼等不良影響可以獲得壹定數額的賠償。3.醫療費用:受害人如需就醫,相關醫療費用由責任方承擔。4.傷殘津貼:如果受害人是因意外事故致殘,責任方還需要向其提供壹定數額的傷殘津貼。此外,生產安全事故的受害者也可能通過精神慰藉和安置得到安慰。
生產安全事故如何申請賠償?受害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相關損失。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實際損失,如醫療證明、工資證明、護理費證明等。同時建議收集與事故有關的照片、視頻或其他證據、證人證言等材料,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生產安全事故受害人依靠民事法律可以獲得的權益包括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用、傷殘津貼等。受害人需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職工,在受害人與單位沒有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有權依照本法要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