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陰陽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陰陽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應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後,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壹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解除條件滿足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通知到達另壹方時,合同終止。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 上一篇:壹般情況下,如果兩個外國人在我國發生民事糾紛,應該如何處理這種糾紛?
  • 下一篇:車禍後傷殘鑒定的標準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