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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緊急聯系人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法律分析:緊急聯系人無法律責任。申請銀行卡時,填寫緊急聯系人姓名,以便在發生意外時聯系申請人。發現問題後可以給銀行打電話,銀行登記核實後可以註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是對特定法律事實造成的損害進行補償、強制執行或接受處罰的特殊義務,即因違反主要義務而產生的次要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七條之壹妨害信用卡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壹)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或者明知是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或者向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欺詐手段獲取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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