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銀行卡“四件套”,是指持卡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密碼、包含密碼的u盾和綁定的手機卡。
就是這個所謂的“四件套”銀行,裏面卻暗藏玄機。通過社交軟件從他人處購買“四張”銀行卡,然後將這些銀行卡出售給犯罪分子,小蕓男子被龍海警方逮捕。
犯罪分子壹旦獲得“四件套”銀行卡,就獲得了壹個“強大”的犯罪工具。
龍海警方曾破獲壹起詐騙案。警方調查後發現,本案犯罪嫌疑人持有的銀行卡是通過網絡購買的,而出售銀行卡的正是小蕓籍的吳某,於是壹舉將其抓獲。
從2016年底開始,吳某經常通過社交軟件與對方談好價格,以50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了壹張“四件套”銀行卡,然後通過出售獲利700元。至2065438+2007年6月,吳某以上述方法從6人處購買全套銀行卡,再出售給他人。
吳某以為自己可以輕松獲利,但法律明確規定,個人不得非法持有他人銀行卡,不得非法買賣銀行卡,否則將觸犯法律,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我們不能做這種違法的事情,不能為了賺快錢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這是不值得的,也是不科學的。我們應該賺我們應該賺的錢,我們應該按照國家法律賺錢。所以要註意,不要被壹些不法分子欺騙。目前電信詐騙的案例很多,有年輕人的,也有老年人的。騙子會對這些人進行攻擊,因為這些人是弱勢群體,對信息的認識是片面的,所以騙子會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公安局的人給妳打電話。目的是讓我們被騙,目的是查出我們的銀行號。現在騙子的手段也很先進。有時候我們只要壹不小心就會被騙子騙,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