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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客戶有權利來家裏嗎?

銀行的客戶有權上門。

委托本身是合法的。但具體情況要看委托範圍和上門催收行為是否違法。

發卡行不得將信用卡發行營銷、合同簽訂、授信審批、交易監控、資金結算等核心業務外包給第三方。但信用卡催收業務並不具有限制性和合法性,包括代為報案等必要措施。可以說,銀行將這部分業務承包給催收公司或討債公司是合法的。信用卡逾期後,銀行有權向持卡人追討欠款,但生活中,很多老人直接無視銀行催收。銀行為了節省起訴成本,會將催收工作外包給第三方,這是壹種合法的授權代理關系。只要第三人沒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使用暴力、脅迫、恐嚇、虐待等不當催收行為,也是合法催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壹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第九百二十三條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批準或者追認的,委托人可以直接指示第三人轉委托事務,受托人只對第三人的指定和指示負責。轉委托未經批準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負責;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了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委托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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