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印花稅管理條例(試行)》分為第壹章總則、第二章稅源管理、第三章稅收征收、第四章減稅和退稅管理、第五章風險管理等。
法律依據:《印花稅管理條例(試行)》。
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印花稅管理,方便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除證券交易以外的印花稅稅源管理、稅收征收、減免稅、退稅管理、風險管理等事項,其他管理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印花稅管理應當堅持依法治稅,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堅決維護稅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優化納稅服務,減輕納稅人納稅負擔,加強部門協作,提高印花稅征管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