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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義買房的協議公證有效嗎?

以他人名義買房,協議公證無效。因為用別人的名字買房是不能給自己公證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何公證別人名下的房子?

該條件不屬於公證範圍,不受法律保護。

房地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證明與房地產有關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雖然房產公證不是房產交易的必要環節,但是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規避很多風險,經過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不動產公證的內容非常廣泛,主要包括:不動產買賣合同公證、不動產租賃合同公證、不動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不動產繼承公證、不動產贈與公證、不動產侵權協議公證、房屋拆遷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房屋保全證據公證、涉外及港澳臺房地產事務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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