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肖像權的消極力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現在由於各種社交賬號的流行,很多網友也會在網上尋找壹些好看的頭像。這些頭像大多是別人拍的,或者是壹些漂亮帥氣的男人自己的照片。而我們用別人的照片做頭像,算不算侵權?現在的社會,真的要註意這些東西,不然壹不小心就可能被告知侵權。對我來說,我們正在使用這些化身。如果它們不是用於商業,就不算侵權。
:用別人的照片做頭像違法嗎?
使用他人照片作為頭像,只要正常使用,不以營利為目的,不構成侵犯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或者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對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的,由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肖像權)。但所謂的盈利,並不是壹般理解的有盈利的事實。只要存在主觀故意和客觀營利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營利目的,都構成營利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18條,自然人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