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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超載怎麽處罰?

法律解析:對遊艇超載的處罰是: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並處1000元罰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遊艇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罰款:1、未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停泊,或者臨時停泊水域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2.遊艇航行水域超出備案範圍,遊艇所有人或者遊艇俱樂部未在遊艇開航前將遊艇名稱、航行計劃、遊艇經營者或者船員名單、緊急聯系方式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的。

法律依據:《遊艇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違反了這些規定。遊艇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並處1000元罰款:

(壹)不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停泊,或者臨時停泊的水域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

(二)遊艇航行水域超出備案範圍,遊艇所有人或者遊艇俱樂部未在遊艇開航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遊艇名稱、航行計劃、遊艇操作人員或者船員名單、緊急聯系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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