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可以在某些情況下申請提前退休,包括:
1.參加社會養老統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社會保險連續繳納年限符合規定;
2幹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工人男60周歲、女50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男50周歲,女45周歲;
4.從事特殊工種,符合壹定工作年限,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持有殘疾證的人員,年滿45周歲,符合上述條件之壹,特別是第三條所述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保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享有平等的社會參與權和受國家保護的權利;
2.殘疾人就業條例:界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和職業培訓政策;
3.《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了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國家提供教育服務的義務;
4.《殘疾軍人優待殘疾人民警察規定》:規定了殘疾軍人和殘疾人民警察的優待政策;
5.《殘疾人兩項補貼實施辦法》:涉及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標準和程序。
綜上所述,45周歲的殘疾證持有人,在符合壹定條件的情況下,如參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連續參保繳費、特定職工身份、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特殊工種等,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申請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認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