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糾紛訴訟的有效期有多長?
1.房地產糾紛壹般訴訟期限:3年。
《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不動產糾紛特別訴訟期間:1年。
其中,民法通則第136條第3項規定的“拖延或者拒絕支付租金”的情形,訴訟時效為壹年,超過壹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產糾紛最長訴訟期限:20年。
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當在20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