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粉塵標準是壹般工作場所粉塵濃度不得超過10 mg/m3,車間空氣中壹般粉塵最高容許濃度為10mg/m3,含遊離二氧化矽超過10%的粉塵為2 mg/m3。
法律客觀性:
《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施工和運輸管理,保持道路整潔,控制物料和渣土堆放,擴大綠地、水面、濕地和地面鋪裝面積,防止揚塵汙染。住房城鄉建設、市容環境衛生、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做好揚塵汙染防治工作。
第七十條
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砂漿等散體、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應密封或噴塗,防止粉塵汙染。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管理,推行清潔動力機械化清掃等低粉塵作業方式,防治揚塵汙染。